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一时效期间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有权利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行使请求权等,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
诉讼时效超过20年怎么办?
特殊情况下如何申请延长诉讼时效?